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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英文老師需要具備的三種能力

2021.05.05(W)
Article/ tutorJr


陳超明(致理科技大學通識中心講座教授;雙語教育研究與教育訓練中心執行長)

臺灣因應2030雙語國家政策,似乎英文學習一下子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,而英文老師(或是其他以英文教學的學科老師)就成為了此政策的重要推動者,然而,回想過去幾十年來,我們對英文教育的重視從來沒有減少過,為何臺灣學生或民眾對於開口說英文、使用英文,甚至2030年目標成為雙語國家,仍覺得是不可能的任務?

大學畢業不會說英文?雙語教育遇到什麼問題

想想看,一般大學畢業學習英文大致都有4+3+3+1(小學四年、國高中各三年、大學一年)=11年了,卻無法簡單使用這個外語,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?是我們不夠用功,還是沒有學習語言的天分?

我認為最大的問題是來自於英文老師。並不是說我們的英文老師不好,從教師培訓的觀點或是老師現場的投入,臺灣的英文老師大多都是一流的,我常說最好的老師都在學校,但為何教出來的學生英文程度仍參差不齊呢?最近這二十年來我踏遍臺灣各個教學角落,發現其實是英文老師的認知需要調整!

我們都在教「語言學」知識,不是在教語言!

臺灣的英文教育大抵是從語言學的知識出發,我們認為學生掌握一個外語的結構語法或是隨附的語言知識,他就能應用所學,講出流利的英文。這種認知,讓臺灣的英文老師沈醉在教授語言知識本身,而不是教學生「使用」這個語言。

想想看,一堂英(語)文課,老師大部分時間都用中文講解文法或翻譯英文句子,單字也是以中文字詞來解釋,學生能聽、講英文的機會非常少,頂多跟著老師複誦課文或唸唸單字,這種教室場景,即使學了20年英文,還是不會講!

具備這三種能力,由英文老師啟動學習動力!

英文老師具備這三種能力,能讓學生開始真正「使用英文」

我們英文老師需要改變自己心態,尤其必須具備下面三種能力:(一)全程用英文上課的能力;(二)給學生開口說英文的機會(三)教導學生以英文理解英文或閱讀英文的能力。

(一) 全程用英文上課

首先,全程以英文上課,很多老師會反駁:「我用英文上課學生會聽不懂,而且我要解釋文法,用中文比較容易。」問題就出現在這裡,為何你說的英文,學生聽不懂?為何不使用學生聽得懂的字詞(如小學120個單字)加上肢體語言或圖片、其他輔助工具,讓學生知道你在說什麼?

很多英文老師都是到了大學英文系,才真正開始有口語訓練,而且他們幾乎沒有跟小孩講英文的經驗,也就是缺乏「控制語言」的能力。英文老師應該透過肢體語言加上簡單的單字,將意思傳達出去,讓孩子容易理解,這就是語言教學的第一步!

我曾看過一位老師講了一長串英文來解釋遊戲,最後又說「any volunteer ?」,真不知他是對自己說英文還是對孩子說英文?把複雜的英文句子簡化成2、3個單字,然後加上手腳、身體的動作,孩子自然就會跟著一起做,也了解老師在做什麼。

最簡單的例子像是stand up, sit down, eyes on me, one, two, three等這些基本用語。如果使用push,就做出推的動作,大家就一目了然。蹲下不用squat,而用body down,再加上老師自己也蹲下,大家就會跟著一起做了。控制自己的用詞,一次別講超過3─5個字的句子,使用小朋友學過的單字,放慢速度,很清楚地讓學生看到你的嘴型,也要他們跟你複誦(echo)指令或句子。慢慢地,全場教室就是在學習英文了。

(二)給學生開口講英文的機會

其次,老師要能夠以學習者為中心,製造機會讓學生開口。學英文就跟學游泳、學開車一樣,沒有下場去練習,永遠學不會。

透過問學生問題,如「What are you doing ? 」他不會答,就要他跟著你說:「I am studying」,然後要他問下一位同學:「What are you doing ?」,這樣全班30個人練習個30回(每個人都開口、每個人都聽了30回),這個句型自然而然就學會,還需要解釋「進行式」的用法嗎?我們一定要學習者開口,也一定要設計活動讓學習者開口,這是英文老師必須具備的第二種能力。

(三)以英文理解英文的教學能力

第三種能力聽起來更玄了,以英文理解英文或閱讀英文的能力。過去我們要理解英文都是靠中文翻譯,閱讀更是如此,老師一句一句翻譯,讓學生理解。那要如何用英文理解呢?

首先動詞單字,可以使用肢體動作讓學生知道意思,而不翻譯成中文,名詞單字用圖片或一些輔助道具,讓學生知道意思,如動物名稱「cat, dog, tiger, monkey」。等到基本的單字知道後,就可以放入句子讓學生理解了:「This is a cat. That is a dog. I like monkey ; monkey likes me.」慢慢地,他們開始用嘴巴閱讀,也就慢慢理解語意,不再需要老師的中文翻譯了。

聽起來很玄,但是語言學習就是這麼來的。試試看,你就會知道小孩子學英文比你想像中有趣且真實多了。

具備以上三種能力,老師真的開始與學習者互動,也真的落實從學習者角度出發。孩子真正使用英文,而「使用英文」才是學會英文的最佳手段!

陳超明教授簡介
學歷
國立台灣大學外文系學士
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英語研究所英美文學碩士
英國肯特大學狄更斯暑期研究
美國佛州州立大學英美文學博士

現職
致理科技大學通識中心講座教授
台灣全球化教育推廣協會 執行長
雙語教育研究與教育訓練中心執行長
財團法人趙麗蓮文教基金會 董事
財團法人誠致基金會(實驗教育) 董事
漢聲電台節目主持人

經歷
政治大學外語學院院長
政治大學公共行政與企業管理中心主任
實踐大學應用外語系、創意產業博士班 講座教授
教育部12年國民教育課綱高中組審核委員
教育部技專院校教學卓越計畫審查、訪視委員
亞洲培訓總會(ARDO) 常務理事、副理事
國際培訓總會(IFTDO, Geneva)常務理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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